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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赴武汉学习考察城建档案工作的调研报告
【字号: 】   【复制链接】   【打印】   【关闭】    2015年04月03日   
 
 

为学习先进经验,提高和改进我市城建档案管理工作,经请示委领导同意,我馆组织有关人员共5人,于2015年3月24日赴武汉市城建档案馆进行了学习考察。考察组受到了武汉市城建档案馆热情接待。

在考察中,通过座谈、交流、现场观摩等方式学习了城建档案工作,使我们对武汉市城建档案工作的先进经验和作法有了进一步的了解,尤其是法规建设、规范化管理、数字城建档案馆建设、声像档案工作、地下管线动态管理领域取得的成果和经验,非常值得我们学习。

一、学习考察的主要任务

1、城建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及业务管理软件应用情况;

2、声像(电子)档案管理工作情况;

3、城市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管理情况;

二、武汉馆先进经验和做法

武汉市城建档案馆建馆以来,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方法对全市城建档案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在积极拓宽档案信息利用服务的方式、方法和手段的同时,提供主动服务、超前服务。对重点工程和开发区建设单位,坚持派专人深入到现场进行跟踪指导服务,对每项工程前期准备、施工过程、竣工验收等阶段的每个具体环节进行全方位的服务。通过学习考察,我们体会到武汉市城建档案馆思想解放、思路创新、基础扎实、工作发展全面、成效显著。

1、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健全

武汉市城建档案管理机构1981年5月19日成立,一个班子,三块牌子(武汉市城建档案馆、武汉市城乡建设信息中心、武汉城建年鉴编辑部),内设9个职能部门:业务指导一科、业务指导二科、档案管理科、编研科、编辑部、声像科、信息技术科、财务科、办公室;2004年根据工作需要增设了档案接收科、档案数字化整理部2个内设科室。定编73人,实际工作人员75人,临时聘用人员16人。事业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实行全额拨款。目前,《中国建设报》武汉记者站、武汉电视台城建记者站和《武汉建设杂志》挂靠,并负责日常工作。

2、法规建设较为完善

武汉市的城建档案法规建设工作十分完善,不仅出台了有关城建档案工作的地方法规和政府规章,而且将城建档案工作明确纳入城市建设地方法规和政府规章中,为城建档案工作的开展提供了法规保障、工作程序和经费保证。严格依照《湖北省建设工程竣工档案编制及报送规定》、《建设工程文件归档内容及顺序表》、《湖北省物价局、省建设厅关于规范城市建设工程竣工档案整理综合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等重要法规办事。有力地贯彻以“省长令”形式颁发的《湖北省城市建设档案管理办法》,以“市长令”形式发布的《武汉市城建档案管理办法》,先后出台了《武汉市档案管理条例》、《武汉市城市管线管理办法》,进一步推动了城建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

3、城建档案数字化管理成效显著

武汉市城建档案馆积极开展数字化档案馆建设,已初步建成数字化馆,实现业务、行政办公自动化,并对馆藏档案进行了数字化处理,档案数字化工作采取外包与合作方式进行,完成了全部数字化加工,实现了电子档案调阅。

近年来,武汉市城建档案馆一方面扩大收集领域,不管地上的、地下的或水中的,也不管哪个行业、哪个单位的,都尽可能按接收进馆范围收集;另一方面拓展计算机、声像、测绘、缩微等相关工作领域,利用现代科学技术和手段,保证档案的完整、准确,以便提供利用。进入九十年代以来,投入了一定数额的经费,配置了计算机、缩微、电视制作、扫描仪等先进设备,研制的“武汉市城建档案业务管理系统”已运行多年,城建档案现代化管理工作已初具规模。目前,全馆职工都能参与对城建档案的全程管理,从而保证城建档案信息管理系统的高效运转。

4、声像档案(电子)管理工作稳步发展

声像档案分为房建及市政工程、重大活动两部分:

一是房建的声像档案随着工程一并归档,在《武汉市城建档案业务管理系统》软件的多媒体一栏。

二是因声像档案的存储空间很大,会影响软件的运行,因此没有和档案软件一起管理,作为独立文件管理。市政工程和重大活动的声像档案每次拍摄完后,直接导入磁盘阵列中,作为共享资源,每个电脑都能查找。

三是市政工程按工程、年度、月份逐级设立文件夹,重大活动按年度设立文件夹。

5、地下管线工作实行动态管理

武汉市自2008年开展地下管线工作以来,由武汉市勘测院进行普查,普查成果上报到武汉市建委下设的管网办、管网站,通过武汉市建委、规划局、城管局三个信息平台应用地理信息系统,实现了地下管线的动态管理。其特点是:

一是开展了地下管线普查工作,城建档案馆是普查工作的重要成员;

二是市建委建立了信息化系统,实现了动态管理;

三是通过政府规章对地下管线的竣工测量、验收纳入到建设工作流程和市政工程报送中,确保了城建档案馆掌握地下管线动态,及时接收地下管线档案进馆。

三、加快我市城建档案工作的几点建议

长期以来,我市的城建档案工作在传统领域以及计算机管理的普及、创新等方面一直保持良好的发展状态,这是我市城建档案工作进一步发展的基础,然而与武汉市城建档案工作的先进经验和作法相比,我市的城建档案工作在法规建设、数字城建档案馆建设、声像(电子)档案管理、地下管线管理等方面存在着一定的差距。针对我市的城建档案工作的发展现状,结合我市的实际,我们建议:

一是进一步加强城建档案法规建设。我市1986年颁布了《鄂州市城市建设档案管理实施细则》,但由于年代久远,很多条款不能适应发展的需要,2009年发布的《鄂州市城市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管理办法》也到期需修订,因此,为了城建档案事业的发展,必须形成系统的法规体系,一方面应尽早开展我市声像档案、电子档案有关法规的制定,明确各类档案在城市管理中的地位和作用;另一方面在今后新制(修)定有关城市建设和工程建设方面的地方法规和政府规章时,应将城建档案工作要求作为城市建设、工程建设管理的一个重要环节纳入进去。通过明确的法规条文,进一步加强城建档案管理,统一管理渠道,将城建档案工作纳入到各项建设工作程序中,规范城建档案工作的开展。

二是进一步创新思路开拓发展。我馆应在进一步做好现有工作的同时,勇于创新,积极开拓,不断发展新的领域和空间,使我们的工作能够不断满足社会进步、城市建设发展的需要。武汉市城建档案工作在许多方面取得如此迅速的发展,一方面体现了当地各级领导部门对城建档案馆的重视,另一方面也反映出城建档案馆在当地的地位和作用,以及他们开拓思路、创新工作的工作实绩。因此,我市城建档案馆全体人员应该在信息化建设上下工夫,通过对工程档案的信息服务、数字档案馆建设、档案数字化等未来发展方向的重点投入,进一步提升我市城建档案工作的信息化水平,促成我市城建档案工作的飞跃。

三是积极开展城市地下管线工程档案工作。城市地下管线工程是城市生产和人民生活的“生命线”,搞好城市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管理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利用《鄂州市城市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管理办法》的修订契机,将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管理切实纳入建设管理程序,实行集中统一管理,充分发挥地下管线工程档案在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中的重要作用。从而使我市开展地下管线工程档案工作中,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四是切实加强城建档案队伍建设。今后要争取到市相关部门的重视,在专业技术职数、人员招聘上给予支持,同时要抓好现有人员的业务培训,规范化管理。夯实城建档案业务管理建设,努力提高城建档案规范化、现代化管理水平,更好地为城市规划、建设及其管理工作提供高效优质的服务。

五是加强馆际之间的相互学习与交流。“走出去,学进来”,开展馆际之间的相互学习与交流,加强合作,取长补短,共同提高。我馆要坚持以“丰富馆藏、建立网络、完善手段、加强管理”为工作目标,按照“发展要快、管理要严、风气要正”的总体要求,开拓进取,努力工作,使城建档案事业有较大发展。特别是新形势下给城建档案事业带来新的机遇,我们将顺应时代的发展,抓住机遇,迎接挑战,不断进行改革创新,使鄂州市的城建档案工作上一个新的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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