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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州市魅力城建摄影大赛征稿启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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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号: 】   【复制链接】   【打印】   【关闭】    2016年02月15日   

    近年来,委、政府大力实施“一改两化”战略,全面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发展,城市建设取得巨大成就。特别是“十二五”以来,城市建设投入、建设速度、建设规模连年创新高,城市面貌发生了巨大变化,在2015年中国社科院发布的宜居城市排名中我市列45位,省内仅列武汉之后。为隆重纪念中国共产党成立95周年,形象生动地展示城建系统坚持科学发展观、坚持城乡建设统筹发展的精神风貌,充分展示我城市建设的新成就、新变化、新形象,努力营造各级各部门与社会各界关心城市建设、支持城市建设、参与城市建设的良好氛围,进一步激发全市人民群众建设美丽鄂州的热情,特举办鄂州市魅力城建摄影大赛及摄影作品展。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鄂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承办单位鄂州市城市建设档案馆

 协办单位:鄂州市摄影协会

 二、作品主题

    本次大赛主题为“魅力城建”,作品要求反映“十二五”以来鄂州城市建设的变迁和新貌,展现城市建设带来的新生活,具体分为四个篇章:

    1、魅力城市名片:主要展示重点市政工程、园林绿化、城市环境和标志性建筑,如沿洋澜湖栈桥、桔园公园、火车站广场、吴都中央生态公园、东洋澜湖生态修复、西山景区提档升级工程、滨江风光带(含江滩公园、西山广场)等以及公共建筑、住宅小区。

 2、魅力城市脉络:主要展示鄂州城区交通主干道,如吴楚大道、葛山大道、吴都大道、鄂东大道、鄂州大道南互通、银海路等。

    3、魅力城建人物:主要展示城市建设者的劳动场景和精神风貌,以及因城建提质而受益的鄂州市民的幸福生活场景,如市政建设、园林绿化、质量安全、工程管理等建设者风采。

 4、魅力城市变迁:主要通过同一地点同一场景新老照片对比,反映鄂州城市的变迁和进步,如城中村改造建设工程、村镇建设、美丽乡村、宜居村庄、新区建设等。

 三、征稿时间

    即日起开始征稿,截稿时间2016531日。

       四、征稿细则

 1、广大摄影家、摄影爱好者均可投稿。

    2、参赛作品必须符合大赛主题,且所有投稿作品应积极向上,品格高尚,内涵丰富,均为未获奖的作品。提倡个性鲜明、视角独特、冲击力强劲,具有突出艺术性的摄影佳作,也可通过新旧照片的对比来反映城市变化。参赛作品彩色黑白均可,投稿数量不限,可多次投稿。单幅、组照均可(组照每组不超过6幅每幅作品在标题后注明序号。作品不得加边框、打水印、添LOGO等。

    3、参赛作品必须为作者原创,以真实性为原则,对作品的明暗反差、饱和度和锐度进行适当的调整。 

4、参赛作品仅限数码照片,以电子文件投稿,格式为JPEG,长边不低于3000像素,图像大小在3M以上,并以“作者姓名+作品名称+联系电话”的形式命名,打包后发送至指定邮箱592427134@qq.com、751681092@qq.com联系人:李红杰陈小英,电话:0711-3899081)。 

5参赛作品需标明作品标题、作者姓名、联系电话、拍摄时间、拍摄地点,须配简要文字说明。请自留作品底稿,参赛作品不予退还。

    6、每位作者只能获得1个等级奖,其他奖项不受限制。对入选作品,主、承办方有权在出版画册、邮折、明信片、办展及相关宣传中使用,不再支付稿酬。作品涉及的著作权、肖像权等法律责任由作者自负。    

    凡参赛者,均视为同意并遵守以上各条规定,凡不符合参赛要求的作品,大赛举办者有权取消其参赛资格。     

    、奖项设置

    一等奖1名,奖金2000元;

    二等奖3名,奖金1500元;

    三等奖5名,奖金1000元;

    优秀奖60名,奖金100元

    纪念奖若干名,奖励画册一套。

       六、作品评选

    本着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将邀请省市摄影专家组成的评审组评审于2016年6旬评选出获奖作品获奖者被邀请参加颁奖大会。

 七、作品展

 1、获奖作品通过鄂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网站、鄂州城建档案馆网站等进行集中宣传展示

 2、获奖作品将由承办单位设计制作摄影图片展,在机关、公共场所进行展出。首展将于2016年“七一”前后在市政府和市建委一楼大厅展出,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3、筛选部分获奖作品收录编印成摄影画册。   

 4、市城建档案馆将对荣获等级奖项和优秀奖的作品建档立卷、永久收藏,为作者颁发鄂州市城建档案馆馆藏证书。展期过后,获收藏的作品将被迁入市城建档案馆永久展厅持续展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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